2020年河北省十大生态环境新闻出炉 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明显日前,河北省生态环境厅联合驻冀中央主流媒体和省级主流媒体共同评选出了2020年度河北省十大生态环境新闻,蓝天保卫战取得关键性胜利、碧水保卫战成绩斐然、净土保卫战取得阶段性成果、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圆满收官等十条新闻入选。 01全省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蓝天保卫战取得关键性胜利 2020年,我省突出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时段,连续组织开展秋冬季攻坚、扬尘污染防治攻坚、夏季臭氧污染防治会战、大气污染防治集中攻坚等专项行动,打出压能、减煤、治企、降尘、控车“组合拳”,蓝天保卫战取得关键性胜利。 监测数据显示,2020年,全省PM2.5平均浓度为44.8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0.8%,优于全年目标7.8个百分点,特别是4月至9月,全省PM2.5平均浓度连续6个月达到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创2013年以来最好水平;优良天数达到256天,较上年增加30天,优良天数比率69.9%,优于年度目标1.8个百分点。PM2.5平均浓度和优良天数两项约束性指标均超额完成“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和“十三五”规划目标。 2020年12月,新华社、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等中央主流媒体对我省打赢蓝天保卫战成效进行全面、深度报道,宣传规格之高、规模之大、影响之深前所未有,在全国树立了河北良好形象。 02全省优良水体比例“十三五”以来最好,碧水保卫战成绩斐然 2020年,全省74个国考断面中,达到或优于Ⅲ类(优良)的断面比例达到67.6%,优于年度目标18.9个百分点;劣Ⅴ类断面全部消除,优于年度目标25.7个百分点,两项指标均超额完成“水十条”“十三五”地表水环境改善目标任务,国考劣V类断面全部消除,消除个数居全国前列。白洋淀主要入淀河流水质达到Ⅳ类,湖心区水质达到Ⅳ类,总体水质为十年来最好水平。 全省聚焦“提优良、消劣五”核心目标任务,以水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以减排扩容为抓手,以流域分区管理为基础,突出抓好白洋淀流域、京津冀水源涵养区、冬奥会等重点区域综合治理;不断创新完善水环境治理考核体系,按月通报地表水环境质量排名,修订完善省内跨界断面生态补偿金扣缴制度,有力调动地方积极性,打通水环境治理的“最后一公里”。 03全省土壤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净土保卫战取得阶段性成果 2020年,我省扎实推进净土保卫战。根据农用地土壤状况详查数据,将全省耕地划分为优先保护类、安全利用类和严格管控类三类,对未污染耕地全面加强保护,对存在污染的耕地采取农艺调控、替代种植、轮耕休耕、退耕还林还草等综合措施,开展治理修复。严格建设用地准入管理,强化污染地块准入管理和土地征收、收回、收购重点环节风险管控,严格落实“净地”供应制度,全年未发现污染地块违规开发利用问题。 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住得安心,我省加大污染地块风险管控和治理修复力度,全省1202个地块信息录入全国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系统,135个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污染源完成排查整治,危险废物非法处置、非法倾倒等问题得到有效遏制,栾城和赵县2个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技术应用试点项目经验被生态环境部在全国推广。 04实施“三线一单”分区管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不断加大 省政府印发《关于加快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建立健全以“三线一单”为核心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全省划定1987个环境管控单元,确定了优先保护、重点管控和一般管控单元。针对三类不同的管控单元,实施全省差别化生态环境管控,确保发展不超载、底线不突破。 积极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工作,2020年,河北塞罕坝机械林场荣获“2018—2019绿色中国年度人物”称号,唐山迁西县、石家庄井陉县分别获得第四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称号。 05制修订四部地方法规规章,形成河北特色超低排放标准体系 坚持依法治污,2020年是我省立法和标准制定成效最明显的一年,制修订四部地方法规规章,编制9项排放标准或技术规程,形成了河北特色的超低排放法规标准体系,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了法治保障。 地方立法取得突破性进展。河北省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河北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关于加强船舶大气污染防治的若干规定、河北省扬尘污染防治办法等四部地方法规、规章颁布实施,填补多项生态环境保护法律空白。其中,《河北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作为全省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基础性、统领性、综合性的地方性法规,为其他生态环境保护地方立法提供了指引。《河北省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成为京津冀协同立法的标志性成果。 形成河北特色超低排放标准体系。制定发布水泥、平板玻璃、陶瓷、锅炉4项行业大气污染物或超低排放地方标准,与之前已实施的钢铁、焦化等行业超低排放标准,共同构建起了具有河北特色的超低排放标准体系。此外,修订《农村生活污水排放标准》、发布《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技术规范》等5项技术标准或规范,为推动行业转型升级、绿色低碳发展,实现污染减排提供保障。 06河北近岸海域生态环境明显改善,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圆满收官 全省近岸海域生态环境明显改善。13条国考入海河流全部消除劣V类断面,2019年、2020年连续两年入海口断面水质均值全部达到V类及以上水质标准,达标率100%,其中达到Ⅲ类以上优良水质河流6条;近岸海域国考监测点位海水水质优良比例,自2018年起连续三年稳定达到100%。坚决打好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河北省坚持陆海统筹、海河共治,实施陆源污染防治、海洋污染防治、生态保护修复、环境风险防范、旅游旺季环境保障等五大攻坚,突出抓好入海河流综合治理,推行水污染物排海总量控制,持续削减总氮等污染物入河入海量,连续两年实现直排海污染源稳定达标排放,建立了省、市、县、基层四级湾长及湾长制办公室组织体系,初步建立了陆海协同联治的海洋环境治理新模式,沿海三市修复岸线17公里,修复滨海湿地1229公顷,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生态修复目标。 07出台15条支持服务举措,助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 针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出台《关于优化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支持服务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举措》,全面优化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坚决打赢疫情防控歼灭战、污染防治攻坚战,服务保障全省取得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双胜利。15条举措分为扎实做好疫情防控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升生态环境政务服务能力、创新生态环境差异化监管措施、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等四方面。 落实15条举措要求,河北省建立起了环评审批正面清单制度,对民生类、社会事业与服务业等10大类30小类行业项目,实行环评审批豁免制度。建立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将与疫情防控物资生产和民生保障密切相关的企业(项目)纳入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对清单内企业,鼓励主动完善“非现场”监控设施,倡导企业自律减排,除信访举报核实等情形外,不进行现场执法。 08精准治污严防“一刀切”,差异化网格化等监管措施落地见效 我省将6万余家涉气工业企业纳入减排清单。在此基础上,分A、B、C、D四个等级和引领性、非引领性,对47个重点行业约3.6万家重点企业实施绩效评级,按照“多排多限,少排少限,不排不限”原则,根据评级结果实行差异化管控。完善正面清单制度,将疫情防控重点企业项目、重点工程项目等六类企业项目纳入生态环境监管正面清单,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落实差异化管控措施,不停产、不限产、少检查、少打扰,支持企业(项目)生产建设。 建立生态环境执法指挥调度大数据平台,整合无人机飞检、分表计电、在线监测等非现场执法手段,对重点排污企业、移动污染源、露天焚烧等实时在线监控;同时,将全省执法人员纳入平台,实现了全省生态环境系统的“一键式”管理调度。 坚持技防与人防相结合,完善网格化环境监管体制,出台网格化环境监督管理与评估考核办法,对各级各部门网格化监管职责、具体任务、考核办法等进行了具体明确的规定,提升监管效能。 09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未来5年工作方案全国转发推广 自2018年8月河北省生态环境厅牵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以来,河北因地制宜、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截至2020年底,全省累计完成1.2万个村庄生活污水治理,3.5万个村庄污水乱排乱倒得到有效管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由2018年的11%提升到26%,圆满完成了3年目标任务,基本实现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和管控全覆盖。 2020年底,《河北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方案(2021-2025年)》印发,这一文件被生态环境部转发推广,要求各地学习借鉴。方案既落实了国家总体部署,又充分结合地方实际,体现了统筹推进、突出重点、分区分类治理思路,目标明确、措施有效,在治理模式、地方考核、企业信用管理等方面具有一定创新性,为北方地区污水治理探索了路径。 10打造生态环境保护铁军,河北省率先在生态环境系统开展巡察 河北省是全国率先开展生态环境系统巡察的省份。河北省生态环境厅作为河北省首批开展巡察工作的省直单位之一,截至目前,已组织开展了对廊坊市生态环境局党组、石家庄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和省生态环境厅第一环境监察专员办公室的巡察试点工作,对第一轮被巡察单位开展巡察“回头看”。全省初步形成了“厅党组巡察市局党组、市局党组巡察县(市、区)分局党组”的监督格局。 通过开展巡察工作,河北省探索出了适合生态环境系统的巡察方式方法,完善了巡察制度,提高了巡察质量,推进了全省生态环境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特别是将巡察结果和巡察整改情况作为干部评价考核、任用、奖惩的重要依据,真正做到利剑高悬、震慑常在,为打造生态环境保护铁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营造了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来源: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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